(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负责制定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股权激励计划及绩效考评等工作。委员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董事长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时实行回避制度。委员会行使职权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