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收集和管理要求,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制度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重大变更、对外担保及其他可能影响证券价格的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须在获知信息后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报告流程、责任划分及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