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樂摩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實施細則》,設立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作為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負責制定並審查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並進行績效考核。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佔多數,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並由董事會任命。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制定薪酬政策與考核標準;審核管理層薪酬建議;審查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履職情況並進行年度績效評價;監督薪酬制度執行情況;提出個別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獎勵、賠償等建議;制定或變更股權激勵計劃;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釐定;審核服務合約及股份計劃等事項。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定期會議,可召開臨時會議,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委員會會議應有記錄並保存至少十年,決議違反法律法規導致公司損失的,參與決議委員承擔連帶責任。本細則自公司H股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