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樂摩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為適應戰略發展需要,增強核心競爭力,健全投資決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資與資本運作決策效率和質量,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設立董事會戰略委員會,並制定《董事會戰略委員會實施細則》。戰略委員會為董事會下設專門工作機構,負責對公司長期發展戰略、重大戰略性投資進行可行性研究,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至少包括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由董事長或董事會提名並選舉產生,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長擔任。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研究公司長期發展規劃、經營目標、經營戰略、重大投資與融資方案、資本運作項目等,並提出建議,同時對相關事項實施進行跟蹤檢查。委員會會議由召集人主持,可不定期召開,須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會議應作記錄並由委員簽名,保存期限不少於十年。本細則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自公司H股在香港聯交所主板掛牌交易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