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该制度规定股东在选举董事时,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人。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确保独立董事比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需提交详细资料并作出承诺。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股东所投总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表决票数。当选董事须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支持,若当选人数不足,按规定进行后续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