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未存在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且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亲属。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助于完善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