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邓志明))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邓志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邓志明已书面同意出任。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