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可提议董事任免、高管聘任解聘,并向董事会提交议案,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披露理由。细则还规定了会议议事规则、表决方式及保密义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