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限售期于2025年12月28日届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306.20%,每股收益3.54元,现金分红比例33.22%。772名激励对象中766人考核良好及以上,可解除限售1,609,316股,占总股本0.27%。因离职及考核不合格,拟回购注销33,340股,回购价格由46.19元/股调整为44.99元/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