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规定办理行权相关事宜。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