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该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法律程序,激励对象符合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