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会议召开与议事表决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涉及董事提名的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