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等。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且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员。委员会向董事会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内部控制评价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细则还规定了会议决策程序、回避制度及履职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