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已于2025年5月23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8元(含税),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价格70.00元/股,V为每股派息额0.78元,调整后授予价格为69.22元/股。本次调整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仅因派息所致,且调整后的价格高于1元。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确认本次调整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