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草案))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草案),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由五至十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外部董事超过半数,并设职工董事一名。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两类,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应对决议承担责任,回避表决情形及档案保存期限等事项亦有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