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相关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遵守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