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古越龙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12月修订))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行使监事会职权等。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审议财务报告、审计事务、内控有效性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交决议。公司需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工作条件,相关会议记录及履职情况须按规定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