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阿莱德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议事规则明确了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会议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回避制度及工作流程等内容,并规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