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审查候选人资格,形成提名建议提交董事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十年。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