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职责和程序,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明确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为重大事项报告负责人,须在事项发生前向公司董事会秘书通报并经同意后实施。重大事项包括对外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担保、资产买卖、重大诉讼、债务重组等,以及子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或发生名称、章程、高管变动等情况。子公司需及时书面报告相关信息,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