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履职情况,并提出薪酬方案。相关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及保密义务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