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 提供财务资助)
eprint集团有限公司(股份编号:1884)宣布,于2025年12月2日,其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船太易与阿亚娜游艇有限公司(借款方)及担保人廖莎女士订立贷款协议,船太易同意提供一笔为期12个月、金额为2,000,000港元的有抵押贷款,年利率9.6%。贷款以一艘位于香港观塘避风塘的Jin Fan品牌游艇(型号:52t)作为抵押,经独立测量师评估价值约4,500,000港元,抵押贷款比率约为44.4%。担保人提供个人担保。借款方须每月支付利息16,000港元,并于到期时偿还本金。该贷款资金来自集团内部资源。借款方为船太易现有客户,此前贷款已悉数偿还。由于本次贷款与前次贷款涉及同一交易方且在十二个月内进行,合并计算后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上市规则第14.06(2)条项下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董事会认为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