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展不超过2,000万美元或等价货币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币种为美元、日元等,业务类型为远期结售汇,有效期自《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交易,并采取多项内部控制措施。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