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关于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及结构性存款等,其中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高于0.5亿元,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