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偉志控股有限公司薪酬委員會根據董事會於2014年10月27日通過的決議成立,並於2025年12月2日起生效修訂後的職權範圍。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成員須大部分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最低人數為三名。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且必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不可兼任。公司秘書或委員會指定人士擔任會議秘書。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議通知須提前至少七天發出,議程及文件須提前至少三天傳送。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至少一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決議由多數投票通過,主席在票數相等時有決定性一票。委員會負責制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政策,審查管理層薪酬建議,釐定或建議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待遇,審批非執行董事薪酬建議,確保薪酬安排合理且不影響獨立性,並審查終止職務賠償等事項。委員會須向董事會匯報工作,並於企業管治報告中披露年度工作總結。委員會主席應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回答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