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偉志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委員會根據董事會於2014年10月27日通過的決議成立,並於2025年12月2日經修訂後生效。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成員須為本公司董事,大部分成員應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委員會最低人數為三名,若人數低於此限或不符合獨立性及性別多元化要求,董事會須於三個月內補足。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須為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會議通知須提前至少七天發出,議程及文件須提前至少三天發送。會議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至少一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員會負責檢討董事會架構、多元化及組成,制定董事提名政策,物色合資格人選,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繼任計劃提出建議,並審查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執行情況。委員會亦須支援董事會表現評估,並向董事會匯報工作成果。委員會工作總結將納入年度企業管治報告,主席應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回答提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