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2日,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交易作出披露。2025年12月1日,因客户主动发出并由客户需求驱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卖出恒生银行普通股合计23,500股,总金额约357.57万美元;同时买入Delta 1产品23,500单位,总金额约357.57万美元。因既有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接收普通股,买入434股,总金额约5.16万美元。另因参照一篮子证券或指数的衍生工具对冲活动,买入普通股15,300股,总金额233.16万美元。所有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业务商,最终由高盛集团有限公司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