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申报、股票交易核查与披露、限制转让情形、任职期间及离任后股份转让限制、禁止买卖股票期间等内容。相关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买卖股票前须通知董事会秘书,交易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变动情况。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内买卖股票,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