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新百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应在规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公司应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