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0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发行。如发生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相关规定处理。董事会将根据批复要求及股东会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