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对深交所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的淳化中略风电项目应收账款回收风险、财务性投资认定、房屋权属证书办理进展等问题进行了回复,并更新了补充核查期间的相关事项。发行人已对淳化中略项目相关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该项目符合补贴清单条件,目前由国电投集团下属公司主导推进国补申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财务性投资,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影响生产经营,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