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保荐人,推荐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具备健全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项目建设,未用于弥补亏损或非生产性支出。保荐人已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同意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