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000万元,用于半导体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文件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变动、境外投资合规性、土地获取进展及合作方增资安排等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相关项目已取得境内境外必要的备案和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