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88.0730%,反对11.3986%,弃权0.5284%。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