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埃夫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