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埃夫特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为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设立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制定《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与规划,督导各业务板块可持续发展体系运行,统筹推进ESG管理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并经董事会批准。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可持续发展管理制度建议、审阅年度ESG报告、督导环境与社会影响事项、跟踪检查重大可持续发展事项等,并可聘请专业机构提供意见。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