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规定不得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方式提供资金。公司董事会为责任主体,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定期核查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占用情形需采取清偿措施。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需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