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权利,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该细则适用于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规定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需分开投票。候选人得票总数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若当选人数不足,视情况由下次股东会补选或进行第二轮选举。本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