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了见证。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司法程序接受青海锦泰股权以股抵债并与股东方签署战略合作的议案、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