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持股申报、买卖行为管理、禁止交易情形、信息披露及违规处理等内容,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股票持有和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