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等事项进行审议,并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等,且相关职权行使须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需妥善保存,公司应提供必要支持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