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包括与岗位职责、公司效益挂钩,兼顾市场竞争力与长期利益。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薪酬。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并可实施股权激励。薪酬发放按公司制度执行,税前金额由公司代扣个税。离任时按实际任期和绩效发放薪酬,存在严重违纪、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的可降薪或追责。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