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对外投资的范围、授权批准机制及岗位分工。办法规定对外投资包括新设企业股权投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经营性项目投资、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等。重大投资需经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公司设立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前期准备,财务部负责资金筹措与效益评估,法务部负责合同法律审核,审计委员会负责投资审计。对外投资需进行可行性研究,集体决策,实施全过程管控,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