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及薪酬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或董事会指定。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