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职等原因离职的情形。制度明确了离职程序、工作交接、未履行承诺的处理、股份转让限制及离职后的保密义务等内容。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仍需履行保密义务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