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规范公司董事选举行为。该细则明确了累积投票制的定义,即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细则规定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审查、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机制、累积投票的票数计算方法及投票程序。同时明确了董事当选规则,要求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并对选举轮次、选票有效性及计票监督作出规定。本细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