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审议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评及薪酬方案。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证券部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