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业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行使审议公司战略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资金筹措方案等职权,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