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明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公司等信息报告义务人,在发生或拟发生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经营环境变化、重大风险等事项时,需及时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涵盖重大信息范围、报告程序、责任主体、保密义务及违规追责等内容,旨在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