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控股股东不得干预。选聘需满足执业资格、组织健全、声誉良好等条件,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续聘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不公开选聘。年度报告披露中需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并保存选聘相关文件至少10年。